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网上经办服务启用数字证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委、办、厅、局:
根据国家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144号)和省经信委、密码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广数字证书应用工作的通知》(晋经信信安字〔2014〕304号)的要求,我厅建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经办服务平台,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网上经办服务,为确保各单位人社网上办理业务的信息安全,平台将启用数字证书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网上经办服务内容
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经办服务平台坚持“顶层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目前能够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网上经办服务,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网上经办服务也即将实现。随后新建或扩建的系统开展网上业务经办时也将通过该平台形成一体化服务能力,逐步涵盖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
二、启用数字证书的意义
网上经办服务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实现了系统用户的强身份认证,对业务数据使用数字签名、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保证了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为各单位用户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网上业务办理环境。
三、数字证书的办理和使用
(一)适用范围。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经办的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
(二)指定专人办理。各用户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按时完成网上注册认证及网上经办业务开通工作,并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已持有人社网上经办数字证书的用户,享受一证通用的服务,可直接使用原证书开通相关网上经办业务。
(三)办理方式和时间。2017年6月1日前,申请用户请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sx.hrss.gov.cn/)进行数字证书办理。2017年6月1日起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经办平台将启用数字证书进行安全登录,“用户名+密码”登录方式将停止使用。